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

                   我的诗观

 
    我觉得诗是一种非常自我的个人体验,但它又同时能传达给别人,能感动别人。有自我才有个人独特的性格和风格。真挚是感人的唯一因素,虚假只能制造哗众取宠的效果。
 
    但诗也是诗人忘我的一种投入。它是属于社会的、人群的、历史的、世界的和宇宙的。它只是一介尘埃。它是受了时空的约制的。没有这点自觉,诗人便会陷入自大。自大必然表现虚假。
 
    愈是在诗中显现伟大者,其人格必定渺小。你不可能是社会的代表,人群的代表,你只能是社会人群的一分子。自以为是人群社会的代表者一般都是自大的虚伪者。
    真挚的感情,一滴朝露也令人感动;硬把自己扮演成大海,也难使人感动。
 
    我不断地在生活的真实感受与艺术表达形式的矛盾困惑中,在传统与现代意识的冲突中,寻找诗人的方位。
 
    我认为诗没有固定的形式,它随内容而变化。没有丰富的生活内容而寻求形式的多变,是徒然的,那只能是一种外表的涂饰与化妆而已。
 
    每首诗都要求是艺术的完美的创造,它必须给人一种如在杂技表演者在高叠的椅子上空达到平衡的惊险的美感。
 
    自我、谦卑、真挚、善良与美,是诗的生命,其真挚性与独特性,则是诗艺术永恒性的主要构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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